有害氣體監測裝備的檢驗
進入20世紀以來,工業上出現了以電光信號和電信號輸出的有害氣體監測儀器,為了保證安全生產,這種儀器得到了強化使用。但是,作為這種保證安全的器具的本身,必須是安全可靠的。為了保證產品質量,保護用戶利益,一些主要工業國家相應地建立了該類產品的檢驗機構。近年,由于國際間經濟交流的發混,使國際標準與國內標準逐漸統一,檢驗工作不僅要檢驗本國產品, 而且要檢驗進口產品。
1. 對制造廠生產的有害氣體監測裝置,進行型式檢驗和產品抽查檢驗。
2. 對出售由國外進口的有害氣體監測裝置進行檢驗。 ’
3. 根據使用者的申請,對其購入的產品進行檢驗。
檢驗方式分為承接檢驗和現場檢驗。
氣體檢測儀送檢程序
1. 制造廠或進口產品經營商,應申報申請書,
2. 送交符合圖紙的完整樣機一套。
3. 送交技術文件一套,包括圖紙、技術條件、和工業試驗報告,一式兩份。
4. 提供檢驗必需的某些零件及專用工具。
氣體檢測儀 氣體傳感器檢驗項目
1. 技術性能檢驗
(1)常規項日:靈敏度、精度、穩定性、響應時間、絕緣強度、耐壓、抗干擾
(2)氣候環境適應性檢驗:溫度、氣壓、耐潮試驗
(3)機械環境適應性檢驗:振動、沖擊、跌落
(4)整機、個別零部件、傳感元件的壽命